第十四条 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应当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fm2008战术包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有关规定。 申请条件 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办中心概况 领导班子 职能部门 考试政策 考试动态 试题分析 成绩查询 证书查询 考试咨询 考试用书信息 考试用书答疑 问卷调查 会计人才超市 优秀考生跟踪评价计划 全国会计资格(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fm2008战术包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中级)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高级)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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